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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景区商标屡遭抢注引关注

    近年来,洛阳的“牡丹之都”、济源的“愚公移山”等河南省不少景区商标被外地人抢注。民进河南省委近日提出建议,景区资源属于国有资产,对景区进行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可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河南景区要注册全商标或进行联合商标注册,应对景区商标被他人抢注现象。

  河南景区商标屡被人抢注

  河南省不少景区为发展旅游业投入巨资打造品牌,但精心培育出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品牌,却被他人抢注商标。济源市的“愚公移山”、“愚公故里”、“愚公山庄”3个商标被山西省晋城人注册;而外省如四川省的著名风景区九寨沟被抢注成商标,该商标被明码标价120万元对外出售。
  
  2005年5月,“牡丹之都”商标被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家旅行社抢注并公告,其注册的商标类别是第39类,注册的项目是“游艇运输”、“货运”、“船只运输”等。
  
  “牡丹之都”商标被抢注后,洛阳市政府牡丹花卉办公室才专门给洛阳市政府打报告说,“牡丹之乡”、“牡丹城”等是洛阳市政府长期投资打造起来的品牌,建议洛阳市政府出资对相关商标进行注册保护。

  景区商标注册可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很多地方只重视打造旅游品牌,忽略了对旅游商标的保护。”民进河南省委在建议中表示,拥有景区商标,会使景区拥有的无形资产增值;商标注册后,还能防止其他人借风景区信誉来推销自己的产品。这些被抢注的商标已成为当地延长旅游产业链的巨大障碍。
  
  景区品牌一旦被抢注,在被抢注的商标类别范围内,被抢注者会面临三种选择:放弃商标的所有权;花巨资买回商标所有权;向商标权利人每年交纳许可使用费。无论何种方式,最终受损的是当地的旅游经济。
  
  民进河南省委认为,一般来讲,景区资源属于国有资产,对景区进行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可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即使景区自己不使用该商标,也可以转让给其他人使用,成为景区每年稳定的收益。

  景区商标注册是一种保护

  “商标一旦遭到抢注,追回商标的难度非常大。如果是品牌遭到恶意注册,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但如果是同行竞争者注册,追回商标将异常棘手。”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说,“以后的商业竞争,商标保护竞争将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谁不注意这方面的工作,谁就有可能前功尽弃。谁注意这方面的工作,谁就可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益。”
  
  “景区的名称被成功抢注后,抢注者经营与该旅游产业链相关的产品或服务,这些旅游景点要想再发展相应业务则涉及商标侵权。”民进河南省委表示,对正在开发或将要开发的景区,应引导企业进行全方位注册,或者成立专门的实体公司,进行商标保护及品牌推广。
  
  民进河南省委建议,每个商标分类都要注册,使景区名称占据全部商标,为未来旅游产业链的延伸作准备。
  
  “还可以进行联合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一个或一个以上与已注册商标(正商标)近似的商标。”民进河南省委认为,注册联合商标的目的,相对于正商标而言,是为了防止自己的正商标被他人伪冒。(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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