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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商标纠纷案达成调解 两公司赔偿12万 |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了原告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被告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庭审中,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认可生产、销售了涉案产品,提出愿意和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和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承认在涉案产品上未经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许可使用“农夫山泉”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对此表示歉意;二、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声明且承诺,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起已经停止且将来不再生产标有“香港农夫山泉”或“农夫山泉”字样的水产品,已有的水桶、宣传资料和外包装已经全部予以销毁,涉案网站上的所有涉及“农夫山泉”或“香港农夫山泉”字样的文字或图片均已消除;三、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二万元,于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之前付清,逾期未付清则由北京华严东盛商贸中心、北京银洁饮品有限公司共同就十二万元加倍支付。(中国法院网讯 李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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